創業加盟網 很生氣時很悶自己對牆壁狂罵髒話算不算造口業?

當然絕不對著人罵也不影響別人只是有時壓力很大心裡很苦悶遇到一些鳥人鳥事阿彌陀佛絕非來鬧請各位指點
如何能避免造口業眾所周知,學佛修道者欲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受持三聚淨戒,除受持『攝善法戒』,發願『法門無量誓願學』,及受持『攝眾生戒』,發願『眾生無邊誓願度』之外,更應受持『攝律儀戒』,善護口業不譏他過,善護身業不失律儀,善護意業清淨無染。

其中最易犯者,非『口業』莫屬。

何以故?

蓋人不能離『群眾』而獨居,尤以修行自利利他之『菩薩道』者,更是如此,由於與『眾生』相處,對於人生百態,人我是非,都會無意中加以『評論』而犯之。

然而並非所有之評論都是造『口業』,如同世間法之『誹謗罪』,是具備其法定要件,方可構成。

茲將有關佛法所常易犯『口業』之情況,分述其要件如下:(一) 誹謗三寶。

其中『佛寶』是福慧兩足尊之天人師,『法寶』是 世尊金口所說之探求人生宇宙真諦之萬古不變真理,較不會被誹謗,而對於『僧寶』,由於末法時代,邪師說法如恆河沙,往往未去除貪瞋癡三毒之徒,假借佛法名義或附佛外道,騙財騙色,犯齋犯戒,而危言聳聽說不能批判他們,否則便是『誹謗僧寶』,將墮落『無間地獄』,只好如同臺大邱聯恭教授所說,受害者唯有回家抱棉被哭,此是何等悲哀!更是違背 世尊出生娑婆,教化眾生之本意。

其實此『誹謗僧寶』之口業,是必須具備下列之要件:(1) 意圖散布於眾。

以語言、文字、圖畫等方法皆可。

(2) 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被害人之名譽有無因而受損,可以不問。

(3) 所指摘或傳述之事,不能證明(無確切證據)其為真實者。

或雖能證實,但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

(4) 須要受害者為僧寶。

非出家人個人(本人學佛心得分享第一0九,曾有詳述『僧寶』之要件,請自行參照)。

蓋此罪在佛法而言,是屬不可悔之『波羅夷罪』,是必墮落『無間地獄』之罪,故其要件是比較嚴格。

(二) 破和合僧。

此為五逆罪之一,亦是極重之『口業』,其須具備下列之要件:(1) 須有破壞之故意。

(2) 須有破壞之行為,包括身業及口業。

(3) 須因其行為,造成『和合僧團』被破壞,變成不和合或分離。

(4) 須破壞之對象,是謹持『六和敬(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之僧團(淨空法師在電視弘法時,亦如是主張)。

蓋此罪亦屬不可悔之『波羅夷罪』,必墮落『無間地獄』之罪,故其要件亦比較嚴格。

(三) 說出家在家菩薩罪過。

(1) 須有故意。

(2) 須有曾受『菩薩戒』之佛門四眾(即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所造之『口業』。

蓋一般未受此戒之眾生,除非構成刑法之『侮辱罪』或『誹謗罪』,當受刑罰之制裁外,並非此戒所規範。

(3) 須曾受『菩薩戒』之佛門四眾所犯之罪過。

如果被批判者未曾受此戒,除非行為者構成刑法之『侮辱罪』或『誹謗罪』,當受刑罰之制裁外,並非此戒所規範。

蓋此戒,對受持『菩薩戒』之佛門四眾而言,亦屬不可悔之『波羅夷罪』,故其要件亦比較嚴格。

(四) 自讚毀他。

其要件如下:(1) 須造『口業』者,有自己稱讚自己優越之能力,且該能力是屬真實,否則『未得(如天眼通等)說已得』或『未證(如阿羅漢果等)說已證』,則屬『大妄語』。

(2) 須造『口業』者,有嫉妒他人之能力,而故意顛倒該事實,令第三者因之而曲解。

(3) 須『毀他』之口業,與『自讚』之口業,兩者有相牽連之不可分關係。

(4) 須造『口業』者,曾受持『菩薩戒』之佛門四眾,否則不受規範。

蓋此戒,對受持『菩薩戒』之佛門四眾而言,亦屬不可悔之『波羅夷罪』,故其要件亦比較嚴格。

(五) 說大妄語。

其要件如下:(1) 是未得『涅槃』謂得『涅槃』,未證『菩提』謂得『菩提』,未見『阿羅漢道』謂見『阿羅漢道』,大妄語成,墮落無間地獄。

(2) 所向是人。

即對人說大妄語。

(3) 是人想。

即認定對方是人,而不是非人或畜生。

(4) 有欺誑心。

即蓄意要使人受欺騙。

(5) 前人領解。

即對方能領解所說之內容,如對方是聾人癡人不解語人不犯此重罪。

(6) 此為現今末法時代之眾生(佛門弟子或附佛外道),為五欲六塵和名聞利養,而最易犯之『口業』。

如今滿天飛之『活佛』『仁波切』『某佛再來』『某菩薩示現』,然而卻貪瞋癡三毒未除,貪婪世間之五欲六塵未免,即已構成此『口業』之要件,依本師 釋迦牟尼佛在經典多次開示,此種人必墮落『無間地獄』。

(六) 說小妄語。

其要件如下:(1) 即上述『大妄語』之外之『妄語』,其中尚包括兩舌(言語反覆,搬弄是非)、惡口(以惡毒之言罵人)、綺語(涉及閨閣男女含有淫意之言)。

(2) 須曾受持『菩薩戒』之佛門四眾。

否則,除非構成刑法之『詐欺罪』等罪,須受刑罰制裁外,對一般人而言,並不犯此戒,(3) 雖犯之不失戒體,但犯可悔罪。

(七) 說世間過。

即是以上所述之外,而為一般人所易犯者。

舉凡愛批評時事,愛東家長西家短等等皆屬之,雖不犯如何之罪,亦不犯如何之戒,但有覆蓋吾心,導致道法不入。

由此觀之,學佛修道者第一要『明心』,不但要受三皈五戒(可保人身),修十善業(可生天界),而且更應善護口業,不誹謗三寶、不破和合僧、不說在家出家菩薩罪過、不自讚毀他、不說大妄語和小妄語,縱使『世間過』亦不說,如此才能『淨化』口業,不致於墮落『無間地獄』。

禪宗六祖 惠能大師亦曾云:「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若見他人非,自非即是左,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過,但自卻非心,打除煩惱破,憎愛不關心,長伸兩腳臥。

」此乃示人修行,明心除垢,直捷返家之文。

總而言之,菩薩修行以『戒』為本,總攝一切戒律,一切威儀,亦即無惡而不斷,無論大小惡事惡行、惡言惡語、惡心惡念皆須斷除乾淨。

古德云:「一念不生,眾戒具足,三業清淨,無惡不斷,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舉凡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持大乘菩薩戒法之人,最主要一定要收攝一切戒律,斷除種種罪惡。

換言之,律即律法,乃禁止之意;儀即儀式,為軌範之意,法苑珠林云:「攝律儀者,要義唯有四項:一者不為利養故,自讚毀他;二者不得故慳,不施予人;三者不得瞋心,打罵眾生;四者不得謗大乘經典。

持此四法,無惡不離,故名攝律儀戒。

」願與諸仁者共勉之! 參考資料 http://blog.sina.com.tw/archive.php?blog_id=986&md=entry&id=2617
這算是輸發的一種吧~~所以不會怎樣壓否則憋著很痛苦耶
算喔~~所謂禍從口出~ 不擇言出口就是禍~!!人非聖賢 誰能無過~有時候 生悶氣 不一定要罵阿^^~ 多想些開心的事吧
不算吧!你是對牆壁罵沒有關係!但我還是覺得髒話還是不要出口才好,你可以用其它的方式舒解啊~例如:作自己喜歡作的事、租個喜片來看...洗個澡...都不錯呀!~或者寫日記、找朋友聊聊天...
佛家所謂的業...指的是連鎖反應....如果你罵別人...別人會反擊...會記恨...這是指別人的部份...那你自己的部份呢?如果你時常這麼做...(對著牆壁破口大罵...或打布偶小熊出氣)久而久之...是不是也變成不好的習慣呢?(變成一種強迫症,不打不罵不行)這跟"業"有什麼差別呢?!!所以丫...心裡悶...或有問題...該解決就解決....解決不了就請教長輩....不要留下一個種子(業)在心裡~
當然算但你要想出一個辦法佛教最厲害的方法就是心不染靜是我們心對境界的分別我心去起變化況且各人造業各人擔誰都替他不的不爭及是大爭我看到別人罵我我聽到知道了不要執著不要把垃圾放在心裡面佛法最高法要我不執著我不加意見心就不起煩腦無明就是這樣聽到知道不放在心裡輪迴就是生滅因為我们都有貪嗔癡漫疑不起煩惱就是這樣看到知道不起煩惱因為世間上一切都是空就是假有就是說暫時的有你今天看到兩個杯子一個比較漂亮一個比教不好看是心去分別如果我心不去相應我是不是不執著痛苦那裡來你的心如我我今天看到惡人不跟他相應我就不起無明煩惱念阿密陀佛心專住心就不會妄想智慧就生出來也就不會生滅你就成功了先讓自己快樂不執著就會快樂
情緒的宣洩是現代心理治療及奧修動態靜心的重要部份。

對著牆壁狂罵髒話算不算造口業?若要認真說,所有的起心動念皆是造業,所以只要是咒罵髒話,難免也是造業的一部份。

不過若往正面積極的方面來看,長期的積鬱絕對不健康,對修行人來說負向的情緒若沒有正確的排除,那麼要靜心修行則是困難重重猶如逆水行舟。

奧修對這方面則是建議修行人不要初入門就直接打坐,而是要先做排除負向能量的功課。

體內長期積鬱的情緒若不排除,靜坐只能令人外冷內熱、雜念紛飛、坐立不安。

所以,對著牆壁咒罵髒話是好的,但最好還是要加上搥打枕頭,排除負向能量的效果會更好。


仁者心動,生氣,應該罵的人是自己,不是別人,為什麼說是罵自己,因為你在修行.既然是在修行,就是要修這個不生氣.讓自己不要起"嗔心",別人見你不生氣,多少也會反省自己脾氣不好.當然,你如果遇到比較惡劣的,故意的,是可以不用去執著.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下次記得把要罵ㄉ三字經 改成 佛號 阿彌陀佛 觀世音菩薩 地藏菩薩
劉德華的損友說:不如就罵香蕉個芭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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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509181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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