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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上班途中車禍上班族理財 員工上班途中車禍 員工上班途中被車撞,骨折勞保可以申請什麼?治療期間是不是公司不用付全薪,而是70%勞保局給付,公司付30%?
治療期間是不是公司不用付全薪,而是70%勞保局給付,公司付30%? 一.由於左肩骨折,醫師說要休息3~6個月(自己表弟要從優) 1.不是 醫師說要休息3~6個月2. 如 01 01 上班受傷住院 ~ 01 15 3. 02 15 門診.可申請到 01 01 ~ 02 15.或住院期間先申請 4. 03 15 門診 可申請到 02 16 ~ 03 15 須是http://www.bli.gov.tw/sub.aspx?a=ypcoSYa3mDA%3d 勞工保險條例 第四章保險給付 第三節 傷病給付第三十四條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

第三十六條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十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

必須是1. 不能上班工作 可否上班工作或從事簡易工作如接電話.倉管是由公司與表弟 協調.不是依診斷證明2. 未取得原有薪資 http://www.bli.gov.tw/sub.aspx?a=%2fxpCnEjay8g%3d 傷病給付申請書 次頁 □1.未取得任何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2.取得部分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3.已取得原有薪資或報酬 (不得請領,惟請下列假別者仍得請領給付,請勾選:□特休假□排休 □彈性假 □輪休假 □加班補休)□4.已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取得職災補償(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1.未取得任何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則可以申請□2.取得部分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如薪資 30000 元.公司只給付 10000.20000.或沒有任何薪資則可申請□3.已取得原有薪資或報酬如有給薪資 30000 元則不能申請□4.已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取得職災補償(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公司給予 30000 元不以薪資論而是名目為薪資補償.不列入表弟年度扣繳憑單可以申請但須與表弟協調勞保局給付入表弟金融帳戶後由表弟提出歸還公司3.正在治療中 須有持續的治療行為.如上舉例 03 15 之後沒有再門診治療.即使 傷勢未痊癒依然不能再申請 03 16 以後的傷病給付2.那是指公司先付錢給員工前3天全薪+30%,以後每月30%,一直到員工來上班嗎? 1. 公司可先於每個月發薪資給予 30%薪資 2.請表弟在每一次門診時開立診斷書申請勞保傷病給付.3.員工來上班後再申請傷病給付嗎?那錢,歸誰領呢?是不是公司已經付了薪水,那錢歸公司領 1. 現在勞保給付無法歸墊公司. 2. 如表弟有經濟上需求可先做 30000 元全薪補償.再傷病給付 申請書勾選 □4.已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取得職災補償 與表弟協調勞保給付後歸還4.我們有幫員工投保僱主補償契約保險 商業保險理賠金額可抵充勞基法所應負擔薪資.如上述 薪資 30000 元5.雇主還需付其他的錢嗎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勞動基準法第 七 章 職業災害補償 第 59 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原有工資 30000 元包含1. 公司補償的部份薪資2. 勞保職業災害傷病給付3. 商業保險理賠金額檢視圖片
  依照勞基法勞工上下班發生意外是屬於職業災害,公司要依照勞基法補償員工,而且要受傷那天開始補償原領工資,所謂原領工資,就是每月平時經常性薪資,不包含加班費年終獎金經,常性有全勤獎金,交通津貼,職務津貼,伙食費等,  勞保局是以投保薪資做為補償基礎,是以投保前6個月薪資平均計算,而且是以受傷不能工作第4天才補償,第1年補償投保薪資7成,第2年5成,再來就是殘廢給附,7等級殘廢給附有5年生活補償,住院可以拿勞保局住院3連單,若未拿出院後可向勞保局申請退費,相關一些補償詢問勞保局,  勞工領薪資是原領薪資,將來勞保局傷病給附費用,要歸還公司,或是在勞保局傷病給附申請書可以勾選,貼公司帳戶勞保局直接匯款給公司,至於勞工醫療相關費用公司也要補償,只有證明書費用是由附給勞工
1.直接問勞保局吧2.認定為職災勞保局給付70%,公司付30%確實沒錯
勞動基準法裡面,找不到職業災害的定義,是定義在勞工安全衛生法。

而上下班發生意外,並不一定就是職業災害。

至於勞保的職業災害定義,是規定在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裡面。

被車撞,那就是車禍,可是依照審查準則,如果是違反交通法規才被撞,是不能算職業災害的啦。


1.表弟骨折無法騎車所以無法來公司上班,確定不能來工作2.如果我是採取每月先付30%是不是之後申請傷時勾選□2.取得部分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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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2121201506 上班族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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