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上班的爭議上班族理財 停止上班的爭議
請問因天災因素,政府已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但若公司及個人都未打電話通知及詢問,而自行也根據新聞報導確認無誤, 很自然未到公司上班, 而隔天去上班時, 公司盡然跟您說還是要打電話詢問公司確定是否不用上班才算數(但先前並無確切的規定), 不然等於以曠職論計處, 或是請你以個人的特休假或用無薪假的方式抵過, 請問這可以向勞委會申訴嗎? 或是其他方式, 會有用嗎? 其次, 若因當天未去上班, 而一些有關例如像時段津貼或全勤有被扣錢, 雖然這並不是屬於在勞基法範圍內, 但同樣可以申訴請勞委會協調嗎? 本人雖大致上知道答案 , 但還是想再次做個確定, 希望能有確切的答案, 因為我所在的公司很會跟員工計較, 煩請各位網友協助知識, 感謝~
D.K君 版大你好...勞基法中沒有「颱風假」,但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由勞資會議同意。
由於勞基法中沒有「颱風假」,是以~~~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對於應雇主之要求而勉力出勤之勞工,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但是天然災害亦難歸責於雇主,故依照民法相關規定,雇主可以不發給當日工資。
勞工局權責範圍僅屬於勞基法相關事項,若非屬於勞基法範圍勞工局無權介入管轄調解...應透過司法解決...祝順心
如果你想要的是「確切」的答案以便跟公司據理力爭建議你上勞委會網站,有個陳情信箱可以用得到勞委會的回覆去跟公司「溝通」不是比較有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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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2061205009 上班族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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