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下單&付款,但貨交大陸外匯期貨 台灣下單&付款,但貨交大陸
請問:在台灣的客戶下單&付款,由我們公司名義出口大陸,這樣我們公司有漏開國內發票之虞ㄇ這樣能算是三角貿易?因為是國內領有統編的公司下單,正確開立發票的流程為何?謝謝
請問你們報關的金額是實際賣給台灣客戶的金額嗎?若是的話~是否台灣客戶是委託你們出貨給其大陸的工廠?或是台灣客戶的客戶?原則上下單的人是國內的營利事業,所以 貴公司要開立應稅三聯發票給國內的營利事業。
你們並不會收到外匯,所以不能算是出口。
台灣的客戶若是出貨給工廠,則他們會以你給的發票做為進貨,待工廠出貨給國外客戶時才會認列收入。
若是出貨給大陸客戶時,會就你們開給他的發票做為進貨,大陸客戶的Invoice及外匯收入的水單做為銷貨,有可能會請你們提供出口報單給他,做為銷貨的憑證。
參考資料
自己
“台灣”的客戶下單&付款,不算是三角貿易哦,你們公司要開發票給台灣的下單的那個客戶,所以要開三聯應稅的,這個交易不適用零稅率,因為你們公司只是代為出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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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7111402326 外匯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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