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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經紀人 商業保險給付但全民健保不給付部份 商業保險給付但全民健保不給付部份 項目 說明 日間住院 一般日間住院全民健保不給付;但精神照顧之日間住院,全民健保仍給付。

病房費差額 住頭等或特等病房所產生之差額費用全民健保不給付。

管灌飲食以外的膳食 住院伙食費全民健保不給付。

成藥、醫師指示用藥 全民健保不給付。

高貴藥材 經主管機關公告不給付的診斷服務及藥品,如癌症用藥裡的營養針、止吐劑(抗癌針)、免疫性高蛋白等,全民健保不給付。

看護費 當家人無暇照顧長期住院病患時需要請特別看護,全民健保不給付。

指定醫師費 每日約1500~2000元;包含特別護士及護理師,全民健保不給付。

材料費 例如例拋棄式的醫療用品,全民健保不給付。

醫學輔助教材 如裝假牙、義乳、義眼、輪椅和助聽器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的裝具,全民健保不給付。

掛號行政費 病人之交通、掛號、證明文件費用,全民健保不給付;商業保險為有條件給付。

血液費 一般血液輸血(漿、血液),全民健保不給付 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的輸血時,全民健保仍給付。

高科技診療項目 全民健保不給付。

全民健康保險自負額(5%~30%) 就醫者需自行負擔。

全民健保給付但商業保險不給付部份 項目 說明 懷孕流產或分娩 醫師建議性之流產及分娩,商業保險仍給付。

健康檢查 特定之商業保險種仍給付。

先天性遺傳疾病 特定之商業保險種仍給付。

全民健保不給付項目 01 依其他法令應該由政府負擔費用的醫療服務項目。

02 預防接種及其他由政府負擔費用的醫療服務項目。

03 藥癮治療、美容外科手術、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預防性手術、人工協助生殖技術、變性手術。

04 成藥、醫師指示用藥。

05 指定醫師、特別護士及護理師。

06 血液。

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的輸血,不在此限。

07 人體試驗。

08 日間住院但精神照護,不在此限。

09 管灌飲食以外的膳食、病房費差額。

10 病人交通、掛號、證明文件。

11 義齒、義眼、眼鏡、助聽器、輪椅、柺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的裝具。

12 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不給付的診療服務及藥品。

13 依其它社會保險法令取得殘廢給付後,以同一傷病申請住院診療者。

14 住院診斷經診斷並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其繼續住院之費用。

15 經保險事前審查,非屬醫療必須之診療服務及藥品。

16 違反本法有關規定者。


保險經紀人

參考資訊: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201015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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