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基地 游泳池與戲水池區分 游泳池與戲水池水深如何區分,需配備哪個等級救生員
依據體委會的「游泳池管理規範」三、本規範所稱游泳池,指經營者用以提供運動休閒嬉戲為目的,具備二十五公尺水道或水池總面積達五十平方公尺以上之運動場地,無論名稱是否使用游泳池或其他行業附設者均屬之。

非營業性之公共游泳池或學校游泳池之管理,準用本規範。

規定中沒有深度之區分,只以面積為準。

游泳池與戲水池很難有區分,白沙灣有救生員看守的地方都稱為戲水區。

參考資料 國家級救生教練,B級游泳教練 www.lifesaving.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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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訊: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110050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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