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卷提領問題!消費金融 消費卷提領問題! 請問各位大大!我的房屋已被法院拍賣,但是我的戶籍還在那裡,因為我只有一個人,不知要將戶口遷到哪?請問這樣可以領取消費卷嗎?謝謝!
消費卷提領問題?消費券發放名冊的造冊基準日為97年12月31日.所以你只要回原戶籍地.沒有消費券領取通知單.仍然可以憑身份證正本、印章領取消費券!提供消費券最新資訊.供你參考:行政院長劉兆玄已經明確表示:消費券有一個最簡單的原則,就是流通無限制、兌換要合法,消費券領取通知單若遺失,可憑身份證正本、印章領取消費券,但消費券為有價證券,若不慎遺失則無法補發.此外,只要商家願意接受,民眾都可持消費券消費,但消費券未具有強制性,商家也可拒收,消費券則無法用於悠遊卡加值。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消費券使用期限至今年9月30日止,諮詢中心將每天早上8點營業至晚上10點,年節假日、星期例假照常運作,非辦公時間也可以答錄機留言,隔天將由服務人員主動回電。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即日起,民眾只要對消費券有任何疑問,即可撥打市話免費專線0800-88-3600,或手機付費專線02-412-3600,各相關部會也會派人駐點協助解答!政府98年元月要發放消費券,依內政部消費券發放作業規定:1.依規定未滿20歲者,雖有身分證也不能領, 須委由法定代理人(父母親)或監護人為代領人.2.消費券發放,以戶為單位,一戶一人拿全家證件領取.3.消費券發放名冊的造冊基準日為97年12月31日.4.如果是98年3月31日前出生.且在4月3日前辦妥出生登記嬰兒,也可領取.5.在12月7日法令公布日起.至12日30日間死亡者,也可由家人領取.6.98年元月18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發放, 屆時發放通知單以「戶籍」為單位, 一戶一張通知單,上面會列出戶籍內所有人,包括寄居人口(寄戶口), 每戶擇一名「成年人」為代表領取人, 其他人填寫委託書, 由代領人拿著所有人的委託書、印章、 身分證(未成年者要戶口名簿)才能領取。

7.各戶政事務所在18日當天.有加班受理民眾領取補發身分證、戶口名簿、 戶籍謄本等。

8.若元月18日沒有領取者,就要等2月7日至4月30日,才能到指定郵局領取, 逾期沒領者視同放棄,不得再要求補發.提供以上資料.供你參考!!
請問各位大大!我的房屋已被法院拍賣,但是我的戶籍還在那裡,因為我只有一個人,不知要將戶口遷到哪?請問這樣可以領取消費卷嗎?可以的~還是可以領
跟你說一個很少人知道的秘密~~假如你只是一個人,又沒地方可以讓你寄居或是遷移戶口的話,可以建議你,不妨將您的戶遷到當地的區公所或是戶政事務所。

你不要不相信,這可是千真萬確,因為我的朋友就是如出一轍,這樣做的,而你的消費券,你還是可以到當地里長或是鄰長那領取,因為它是造冊領取的,所以你可以回你的戶籍地詢問里長或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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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010505386 消費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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