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外匯交割外匯分析 遠期外匯交割 想請教各位大大,以下的情況是不是屬於遠期外匯之交易?EX:某日在銀行帳戶收到此筆款項。

=(33-32)*10,000=10,000而銀行給予的只有 下面這2種單子「遠期外幣交割 」之匯率32 及「買匯水單」之匯率33 其外幣數是 USD10,000以上,應該是這樣吧!? 如果覺得哪怪怪,請直接提出~><請教大大,從上面這樣到底是不是遠期外匯交易!?如果是,是不是 會有 簽訂合約議定匯率....如果是,是不是銀行那邊忘記給合約文件?!還是..??另外想知道,作遠期外匯交易時,實務上的流程到底是?!謝謝!!
遠期外匯業務(DF)特點:需要徵提實質交易文件本金需實質交割。

敘作對象以公司為主。

1.客戶預期將來有外匯支出(採購原料)或收入(貨物外銷出口)。

2.準備交易文件(訂單、信用狀、契約等等)3.向銀行議訂交割期間及交割匯率,與銀行訂立預購或預售契約。

4.繳交交易保證金(一般為交易金額之3%)5.雙方簽訂交易契約,正本留存銀行副本客戶收執。

6.契約到期客戶交割,預售為客戶支付外幣收取新台幣,預購為客戶繳交台幣收取外幣。

7.銀行交付結匯證實書正本。

依閣下所描述之水單而言好像屬於差額交割(33-32),是不是匯率期貨、保證金交易、NDF(無本金遠期外匯)(國內法人不能操作),應該不是遠期外匯。


您好,公司向銀行申請辦理遠期外匯,一定需要交易文件,以玆證明有外匯需求(在未來的某一天,即"遠期")。

我猜您是信用狀的開狀人,當初是由銀行墊款給您公司,來支付押匯銀行,(也就是您公司向銀行借款),所以針對您公司而言,您未來有外匯的需求(因為您們要償還借款給銀行),若預期未來台幣貶值,則對您公司不利,因此您公司可以跟銀行訂立遠期外匯契約,並以信用狀到單之借款到期日作為遠期外匯的到期交割日,以鎖定當前的匯率,以避免未來台幣貶值之風險。

根據您表示的,1).水單上面:「進口結匯證實書」--->這表示您的還款來源為 新台幣,用新台幣結購外匯(結匯)。

2).水單上面:「遠期外匯交割」--->這表示此筆還款是用先前 訂約的遠期外匯交割的,這是需要申報央行的, 讓央行知道之前訂約的遠匯在今日交割。

並沒有矛盾的地方,請參考。

「遠期外匯交割
^^" 我想說的是謝謝你們2位的回答!

讓我受益良多~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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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112000563 外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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